同志们好啊

菲s'% 发表于 2006-08-26 22:02:57

  如今大家都在使这个说话,看得我也心里痒痒的。在犹豫了N多天以后,我终于下定决心也开了一个。怎么说咱也是个墙头的小草~~~
        其实我心里还是非常恐惧写东西的。
        小学的时候老师教导我们要写日记,我满心欢喜的挑了一个特别精致的硬皮本,这辈子第一次用非铅笔开始写第一篇日记。但是非常遗憾的是我兴奋的写下日期和第一人称“我”后,便开始了无限的畅想,多少年以后,当我翻开小学的日记,那将是多么美好的一刻!!于是我搜肠刮肚想今天的“事迹”和“思索”,直到“心力交瘁”。。我那时候突然意识到每天想东西是件很好的事,而且很轻松……从此写日记的计划就搁浅了……
        中学的时候有很多写东西的机会,但都不是自己喜欢写的,时间长了真的也不会思考了,只会按照某某考试的作文模式写一些自己都不敢看第2遍的东西然后匆忙上交,只为了拿一个不起眼的分数。挺可悲的。
        现在不一样了!!我也有了自己说话的机会!哈。。但是说实话,我害怕自己又像以前那样半途而废。这也是我犹豫了这么久的原因。怎么说呢,尽量坚持吧~~如果一时犯懒还请大家原谅……
        刚才默契给了我很大鼓励,由衷感谢!!
关键词(Tag): 咱也来跟风~~

收藏: QQ书签 del.icio.us 订阅: Google 抓虾

最新评论

  • 2006-08-27 09:05:35 http://motalk.ycool.com/

    默契我来了~写就比不写强百倍~加油


  • 死月
    2006-08-27 22:38:55

    “如果一时犯懒还请大家原谅” 我们只会“鞭”策你 不会原谅你

发表评论

* 昵称

已经注册过? 请登录

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

Email
网址
* 评论
表情
 
 

分类小组论坛
杂谈, 娱乐、八卦, 文学、艺术, 体育, 旅游、同城, 象牙塔, 情感, 时尚、生活, 星座, 科技

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,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,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.

相关法律法规
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
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
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
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